RPM 包厢的光线暗得像旧时代的猎场俱乐部。我推门进去的时候,Cole 已经跟 Madison 坐在主位沙发的正中央。她穿了条金色吊带裙,锁骨上抹了亮粉,举着香槟杯子笑。Cole 侧着身看她,一只手臂搁在她背后的沙发靠背上。
那种姿态我太熟悉了。男人对一个女人的保护欲和占有欲,全写在身体语言里。他从来没有用那种姿态对过我。
我找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坐下来,对面一个不熟的男生问我是不是走错包厢了。我说没有。他歪头看看我,又看看远处正被众人起哄的 Cole 和 Madison,好像明白了什么。那个同情的眼神比任何一句话都让我难受。
“Cole,你们俩终于搞上了?”“就说他俩早晚要在一起,高中那会儿就眉来眼去!”“什么时候请客?RPM 不行,得上米其林!”
Cole 被一群人围着,始终笑着摆手,用一种藏不住得意的语气说:“别闹了,Madi 脸皮薄。”
他没否认。
他甚至没有朝我坐的方向看一眼。
服务生端上第二轮香槟的时候,我拿出手机,低头删了草稿箱里那个存了好几年的备忘录。里面写了很多句话,从“他今天终于对我说爱我了,虽然是喝完酒之后”到“他主动给我买了一支护手霜,因为我洗碗洗得手裂口了”。每一个字都是一个女人拼命为自己说服自己的痕迹。
我删掉备忘录,打开通讯录,拨了我妈的号码。
“妈,你说的那个 Nathan——他还单身吗?”
电话那头安静了两秒,然后我妈用她那种几十年如一日的、冷静到可怕的语气说:“我早就跟你说过,芝加哥那个男人不行。”
“我知道。所以我要回家了。”
我挂掉电话的时候,Cole 正被人拉起来给 Madison 倒酒。他从我座位旁边经过,顺手搁下一句话:“回去的时候你自己打车,我得送 Madi 回去,她喝多了。”
我看着他的背影。
我们在一起十年。他没有一次说过要送我。